新竹縣家庭教育中心標售報廢財產公告(標案11101號),請踴躍參加投標。
發佈日期:2022-09-26
更新日期:2022-09-26
- 依據:新竹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55條暨新竹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經管已報廢縣有財產處理原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 公告事項:
- 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如附表。
- 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1年10月4日上午10時在本中心多功能教室(新竹縣竹北市莊敬一路2號第二運動場內)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1個上班日同時間同地點開標。
- 投標方式:有意投標者,自公告日起自行至本中心網站(https://hcc.familyedu.moe.gov.tw)-訊息公告或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https://www.hcc.edu.tw)-公告資訊-家庭教育中心公告下載投標須知、投標單、標封等,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於111年10月3日下午17時前以郵寄寄達(302937竹北光明郵局第234號信箱,自行評估寄達時間)或自行送達(地址:新竹縣竹北市莊敬一路2號第二運動場內)。逾期寄(送)達者,不予受理,原件不退還(投標文件需密封完整,如為資源回收商請出具合格證明)。
- 本批標售標的物以現場實物為主,投標人得於開標前(辦公 時間內)洽本中心安排現場參觀,倘不看殘體者,決標後不得異議(請事先電話連絡謝小姐,電話:03-6571045分機214)。
- 投標人得標後應於111年10月12日前繳交全部價款,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款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 本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3日內,由本中心按現狀交付標的物,得標者自行至本中心運載標的物,本中心不負保管及運載之責;得標人應於111年10月19日下午17時前,將本案標的物清運完畢,不得有選擇性運載情形,且應依環保相關法規處理本批報廢財產。
- 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 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中心官網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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