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家庭教育中心111年物品報廢第2次標售公告(標案11102號)。
發佈日期:2022-10-05
更新日期:2022-10-05
- 主旨:本中心111年度奉准報廢之物品1批公開標售案。
- 依據: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物品管理手冊第29點及各機關奉准報廢物品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辦理。
- 公告事項:
- 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如附表。
- 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1年10月17日上午11時在本中心多功能教室(新竹縣竹北市莊敬一路2號第二運動場內)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1個上班日同時間同地點開標。
- 投標方式:有意投標者,自公告日起自行至本中心網站-訊息公告或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公告資訊-家庭教育中心公告下載投標須知、投標單、標封等,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於111年10月13日下午17時前以郵寄寄達(302937竹北光明郵局第234號信箱,自行評估寄達時間)或自行送達(地址:新竹縣竹北市莊敬一路2號第二運動場內)。逾期寄(送)達者,不予受理,原件不退還(投標文件需密封完整,如為資源回收商請出具合格證明)。
- 本批標售標的物以現場實物為主,投標人得於開標前(辦公 時間內)洽本中心安排現場參觀,倘不看殘體者,決標後不得異議(請事先電話連絡謝小姐,電話:03-6571045分機214)。
- 投標人得標後應於111年10月24日前繳交全部價款,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款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 本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3日內,由本中心按現狀交付標的物,得標者自行至本中心運載標的物,本中心不負保管及運載之責;得標人應於111年10月31日下午17時前,將本案標的物清運完畢,不得有選擇性運載情形,且應依環保相關法規處理本批報廢物品。
- 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 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中心官網公告為準。
相關檔案
- 公告
(8.96kb) 檔案說明:公告
- 投標須知,投標單
(23.96kb) 檔案說明:投標須知,投標單
- 外標封
(9.29kb) 檔案說明:外標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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