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等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薪資新臺幣37,800元)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婚姻教育。
2.推展家庭教育人員培訓。
3.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業務帳號登錄及管理事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 應徵人員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含簡要自傳及照片),並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退伍令或具公務機關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文件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點選【確定應徵】進行本職缺應徵,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亦不受理郵寄報名。
-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被代理人銷假前1日止(預計113年5月29日止),於約僱期間屆滿或約僱原因消失時,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本中心將對報名資料進行書面初審,擇優通知甄(面)試,若未獲通知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請接獲面試通知之應徵人員於113年3月13日(星期三)13時30分親至新竹縣第二運動場新式看台2樓多功能教室面試。
- 本案將擇優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增列候用⼈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5. 聯絡人:曾小姐,電話:03-6571045分機223。